强制蒸发循环泵厂家公司私自降工资,该怎
发布时间:2024/7/1 新闻来源:平顺县翔悦水泵制造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2v6xy5次
平顺县强制蒸发循环泵厂家公司私自降工资,该怎么办?
这个现象我以前的厂就有过,说是效益不好就减底工资,不做就走人,因很多人都岁数大没几年退休了,出去找工作难找也就忍着碍几年退休算了
公司随便降低员工的工资怎么办?如果员工怠工行为,降工资也未偿不可,因为员工的行为已损害了公司的行为。但作为用工方,公司在约定的劳动合同协议中,如果合同未到期,又没有和员工重新协议商量工资,重签合同,那么公司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这是公司在毁约,单方更改员工薪酬。如果你属于这种情况的,建议你最好申请劳动仲裁。但考虑到年底,劳动部门休息,或公司与你签的合同可能到期,被公司打劳动法擦边球。建议你最好先做住工作先。搜集好相关公司降你人工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劳动合同协议,工资银行流水清单等。做好申请劳动仲裁的准备。祝你好运!
企业单方面降低工资合法吗?用人单位应该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单位单方面降低工资肯定不合法。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单方降低工资相当于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合同。
如果单位只是和你谈降工资,你明确表明态度不同意。如果工资已经降低,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差额不分。也可以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邮寄解除通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克扣的工资。
此类案件用人单位需就其克扣工资的合法性进行举证。所以用人单位一般会通过让你再文件规章制度上签字的方式让降低工资合法化,这就需要劳动者在平时工作中不要随便在空白文件上签字,不要不看内容就签字。
单位恶意降工资,职工该怎么办?公司的这种行为是为什么?目的是逼你离职或者调岗,还是对你的工作不满意?
1、降薪是否违法要看情形。一是劳动合同约定,二是最低工资标准,三是降薪程序是否合法
员工可根据具体实际情况拿起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并且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克扣的工资
2、看你们双方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你的工作岗位和薪酬,如果你们公司要调整工作岗位和薪酬待遇,看他是否和你协商后确定了,公司不能采取随意的降薪调岗的方法,否则你完全可以不同意。
3、如果你们公司就是想通过这种降薪的方法逼你辞职、调岗的话,你可以以公司违法调整岗位和薪酬为理由,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公司不同意支付的,你可以提出劳动仲裁,仲裁会支持你的要求。
老板可不可以随便给员工降工资?1、单方降低工资实际上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是一种严重违法、违约的行为。依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见未经过双方协商的情况下,该公司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变更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也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故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单方降低劳动者的工资。
2、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既然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了每月工资。只要劳动者履行了劳动义务,该公司必须按劳动合同履行支付全部工资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单位随意给员工降低工资,应该怎么办?单位不可以随意降低工资,工资额要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来执行,如果未按合同来支付劳动报酬,是要给予劳动者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
公司降低绩效工资怎么处理?公司的绩效考核是不能随便降低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并且征得劳动者的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公司无故变更岗位且减少薪酬,应该怎么办才好?可以拒绝这些安排吗?何南回答
你好
如果真如你截图所发的那样,你可以拒绝所安排的工作。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中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如果单位告知你在合同中并没有具体约定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你可以主张这种情况违法,也就是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但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执行。
公司单方面调整工作岗位和薪资待遇,确实是变动劳动合同主要条款,属于违法行为。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约定具体工作岗位或者单方面要求劳动者服从公司任意调配,都是属于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行为。
所以,你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条款,属于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劳动条件,降薪的行为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要求赔偿的依据: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我是何南,去劳动仲裁委吧。
公司可以随便降低工资吗?按法律规定,公司效益不好随便降工人工资的行为,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所以公司不能随便降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扩展资料: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随意降我薪水违法吗?单位随意降低员工的工资,是否合法,要看具体情况:
1、如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是违法的;
2、如员工的工资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违法的;
3、如员工的工资高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不违法的;
4、如单位随意降低员工工资出现违法的情况,员工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要支付补偿金;
被企业强制调岗并降薪,该怎么办?这个恐怕是很多员工都会遇到的问题,很多公司想通过这样方式来逼迫员工自己辞职走。当然这种做法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而作为员工我们需要怎样去应对呢?
首先,调岗、降薪都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一、调岗如果公司有合法理由,是可以调岗的,不过要保证调岗不具有惩罚性、针对性、侮辱性。
二、降薪必须要经过员工同意,如果未经同意强制降薪,那就属于克扣工资了.
其次,针对公司强制调岗降薪,我们要如何做?其实有两种方法。
一、要求公司恢复原岗位和工资。
做好取证工作那是必须的,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给工资发函,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和薪资待遇。如果公司不理会,那就申请仲裁,目标只要求恢复原岗位和薪资。这样不论胜诉还是败诉,劳动关系都不会被解除,也算为自己留一条后路。
二、以未提供劳动条件及克扣工资为由申请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方法有何弊端,就是一旦仲裁等失败了,劳动关系就解除。所以没有十分的把握和证据,不要轻易的用这种方法。一般是先发函告知公司限期改正,如果公司不改正,再发函申请被迫离职,接下来就是去申请劳动仲裁,会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关注“打听生活”,一个专注于劳动者权益的头条号!我该怎么办?公司随意降低工资?劳动法规定:企业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否则,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劳动报酬;劳动法还规定: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随时离职,不收单位规章的约束;劳动法还规定:非个人原因的劳动者离职,可享受失业金和经济补偿金的待遇。
单位老板恶意调整工资该怎么办?现在都是员工挑公司好、坏了!
不好干、工资低、立马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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